青海省红十字会机关会议由党组会、执委会、办公会、专题会、秘书长协调会组成。为进一步加强会机关会议制度建设,规范内部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,实行科学民主决策,结合会机关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党组会议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要求,为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发挥青海省红十字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而召开的会议。
(一)议事范围
1.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2.研究我会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,讨论并做出重大事项决策。对于需要向省委请示的重大问题、事项,党组统一意见并请示会长同意后,以党组名义向省委报送。
3.讨论决定党组管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任免。研究决定我会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事项。
4.研究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,指导下属机关党委的工作。
5.研究其他有关重要事项。
(二)组织召集
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,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。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。
(三)参加人员
党组成员参加。根据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相关人员列席会议。
(四)会议议题
可由党组成员提出,由党组书记确定。议题内容由相关党组成员或部门准备,党组秘书汇总。
(五)会议纪要
由党组秘书起草,党组书记审核签发,发会长、党组成员。党组秘书统一整理、归档。
(六)会议落实
会议决定事项,由分管的党组成员或会议委托的党组成员负责落实。必要时由党组批转、传达、公布会议情况。涉及干部人事问题由党组指定党组成员处理。与会人员要严守组织纪律,不犯自由主义。
二、执行委员会会议
根据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,执行委员会(以下简称执委会)是由驻我会的专职常务理事组成,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的决议,主持我会日常工作的机构。执委会会议是对红十字会重要问题进行研究、决策的会议。
(一)议事范围
1.传达学习党中央、国务院的重要指示,研究红十字会有关重大问题和重要活动,决定需要请示、报告上级的重要事项;
2.贯彻落实全省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的决议;审议提交常务理事会、理事会及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,筹备安排召开上述会议的工作;
3.审定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(包括工作、会议、培训、出访计划)、工作总结;研究讨论红十字会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审议我会规章制度;
4.研究我会预算,审核年度经费财务决算;研究我会的动产和不动产管理问题;
5.研究突发及重大灾害救援方案、募捐方案、大额救灾资金使用、大额救灾物资分配、重要项目安排方案;
6.研究州(地、市)级红十字会、会机关各部(室)和下属单位请示的重要工作;
7.研究与国际红十字组织、各国红十字会(红新月会)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台湾红十字组织、港澳红十字会交流合作的重大问题;
8.聘请顾问、授予荣誉会员、批准成立专门委员会;
9.讨论决定其他有关事宜。
(二)组织召集
执委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,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执委会成员提出,经常务副会长批准后适时召开,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。执委会会议由常务副会长召集并主持。
(三)参加人员
执委会成员参加。各部(室)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会议内容列席会议。
(四)会议议题
会议议题由执委会成员提出,常务副会长决定。议题内容由相关部门或下属单位认真准备、充分酝酿,形成基本成熟的意见,经分管工作的执委会成员把关后,再报常务副会长批准上会研究,以便决策。议题材料由相关部门或下属单位准备,办公室汇总后在会前分送参会人员。
(五)会议纪要
执委会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起草,常务副会长签发,送会长、执委会成员,发会机关各部(室)及下属单位。办公室负责收集会议材料并整理、归档。
(六)会议落实
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向秘书长报告。会议决定事项,可以公开报道的应及时报道,新闻稿需经秘书长审定,如有需要,报常务副会长审定。
三、办公会
办公会是研究、协调、部署日常重要工作的会议。
(一)议事范围
1.反馈近期工作落实情况:
2.通报重要事项;
3.协调安排重要工作;
4.统筹执委会成员工作安排。
(二)组织召集
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,根据需要可与执委会一并召开,特殊情况,可另行安排。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会议。办公会由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、秘书长召集并主持。
(三)参加人员
会领导参加,办公室主任、办公室相关人员列席。根据需要安排有关部室、下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(四)会议议题
会议议题由会领导提出,常务副会长决定。需讨论议题的具体内容由相关部门或下属单位认真准备、充分酝酿,形成基本成熟的意见,经分管会领导把关后,再报常务副会长批准上会研究,以便决策。议题材料由相关部门或下属单位准备,办公室汇总后在会前分送参会人员。
(五)会议纪要
办公会纪要由办公室起草,主持会议领导签发,送会领导,发会机关各部(室)和下属单位。办公室负责收集会议材料并整理、归档。
(六)会议落实
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由主办部(室)负责督办并及时向秘书长和分管会领导报告。
四、专题会议
专题会议是就某项专题工作进行协调并研究落实的会议。
(一)议事范围
专题工作相关内容。
(二)组织召集
专题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,专题工作直接相关的部门负责组织,办公室负责协调会领导时间安排。专题会议由分管会领导召集并主持。
(三)参加人员
专题工作涉及部门、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。
(四)会议议题
议题由分管会领导提出,或由直接相关部门提出申请,报分管会领导批准。议题内容由专题工作直接相关部门拟定,并认真准备、充分酝酿,形成基本成熟的意见后报分管会领导批准上会研究,会议材料在会前分送参会人员,以便讨论。
(五)会议纪要
专题工作会议纪要由会议组织部门起草,分管会领导签发,送执委会成员,发相关部(室)和下属单位。办结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。
(六)会议落实
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由主办部(室)负责督办并及时向分管会领导报告。
五、秘书长协调会
秘书长协调会是为提高工作效率,协调落实相关会议决定事项中涉及多部门、多单位工作召开的会议。
(一)议事范围
1协调落实办公会、执委会、党组会决定的涉及多部室、单位重要工作;
2.通报重要事项;
3.督办、催办领导批示等有关事项。
(二)组织召集
秘书长协调会根据需要适时召开,议题直接相关部门负责组织,办公室负责协调秘书长做好时间安排。秘书长协调会由秘书长召集并主持。
(三)参加人员
办公室主任参加,议题涉及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。
(四)会议议题
议题由秘书长提出。议题内容由相关部门、单位分别准备,在会前分送参会人员,以便会上研究、协调。
(五)会议纪要
秘书长协调会纪要由会议组织部门起草,秘书长签发,送执委会成员,发相关部(室)和下属单位。办结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。
(六)会议落实
会议协调事项落实情况由主办部(室)负责督办并及时向秘书长报告。